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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网获悉,截至8月21日14时,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的第一批62件群众信访举报件中,已办结59件,正在办理3件,其中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各1件,案件办结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的59件案件中属实49件,不属实10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378家,立案处罚25家,罚款金额122.412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件,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2人。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22人,对转办的28件案件问责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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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2017年8月2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3 聊城东昌府区湖西办事处家属院路面没有硬化,扬尘污染严重,雨天有泥流。 聊城市 扬尘 8月12日接件后,东昌府区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调查,聊城市城市管理局现场进行督查。该家属院位于湖西办事处路路南(无门牌号),也是该办事处唯一一处家属院。通过查阅资料,走访院内四位群众了解到,该家属院占地1.5万平方米,6栋楼,共有216户居民居住,其中1、2、3号楼于2002年建成,4、5、6号楼于2004年建成,路面分别同期硬化,不存在扬尘污染严重,排水系统定期疏通,运行正常,没有堵塞的情况,不存在雨天泥流的现象。为了进一步提高该小区的居住环境,将原绿化带杂草清除干净,连夜播撒三叶草种进行绿化。
2 4 烟台龙口龙口港栾大门口往南500米,塑料加工厂,乱排污水,没有处理设备。 烟台市 龙口市组织经信、环保、公安、纪委等现场进行查处。现场核实情况:1.港栾大门口往南500米,未发现塑料加工厂,经进一步排查发现,港栾大门口往南一公里处有小造粒加工厂,现场无废水排放,该厂已被我市列为“散乱污”企业整治对象,7月12日已进行了关停取缔。2.本次现场检查在该厂北侧厂房内新发现有3台注塑机、部分原料和产品,注塑项目无环保审批手续,处于停产状态。3.通过调阅供电公司用电数据,确认该厂7月12日至今未生产,处于停产状态。 1.8月13日,龙口市环保局对该厂经营者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龙环改字[2007]336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龙环罚听告字[2017]336号),罚款伍万壹仟元整,当事人放弃听证。2.该厂所有设备、原料、产品8月13日7:00,全部清理完毕,彻底断水、断电,达到了“两断三清”的工作标准。 通报批评1人
3 5 青岛李沧区火车北站铁路噪音扰民,没有隔音设备,给济南铁路局打电话投诉,没人受理。要求公开2016年6月份扩建的审批手续。 青岛市 噪声 2017年8月12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委、李沧区政府、市城乡建设委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核查,铁路2014年1月10日建成正式运营,建设单位济南铁路局;越秀星汇蓝湾小区A1、D1地块分别于2015年11月、2017年5月建成,建设单位为青岛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青岛北客站及相关工程在该小区一侧未设置隔音设备的情况属实。投诉人提出的2016年扩建问题,情况不属实。据济南铁路局反馈,2016年此处无扩建工程,而是青岛北客站北咽喉部位剩余两线的钢轨铺设作业。
1.在该区域铁路线东侧增设声屏障,由李沧区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
2.市交通运输委组织李沧区政府、济南铁路局研究确定增设声屏障方案。8月下旬完成设计,由李沧区政府委托济南铁路局10月下旬组织施工。
3.李沧区政府负责做好周边环境协调及小区业主思想工作,并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4.该工程需进行基础施工、管线迁改,并涉及运营线施工,需保证铁路运行安全,铁路部门预计施工工期需3个月,2018年1月底前完成施工建设。
5.市交通运输委将于8月19日前在其网站公示《关于新建青岛北客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580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建青岛北客站及相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2〕122号)、《关于开工建设新建青岛北客站及相关工程的批复》(铁计函〔2010〕331号)等文件。
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1人
4 8 潍坊安丘市市北区山东柠檬生化公司排放废气。之前检查时,该厂被要求关闭。刮顺风时安丘全市都能闻到刺鼻气味,不刮风时该厂周围方圆5公里都能闻到刺鼻气味。白天排放较少,夜间和下雨阴天排放较多。只要环保部门来检查,就不会排放废气。给安丘市长热线、潍坊市长热线投诉多次,但答复多是压力罐损坏、正在维修,其实一直有味。 潍坊市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企业进行厌氧罐检修时,未通过引风装置收集异味气体,产生异味,但不存在“检查时,该厂被要求关闭”、“全市都有刺鼻气味”、“夜间和下雨阴天排放多”、“只要环保部门检查就不排放废气”等问题。 该公司于8月12日制定了《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厌氧罐检修密闭异味抽取治理工作方案》并实施。同时,已通过安丘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向社会公开。主要内容为立即建设安装移动式废气收集引风房,已于8月12日开工建设,预计一周内完成。届时完成后,将对移动式废气收集引风房建设过程及完成情况的拍照验证,并及时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诫勉谈话2人,通报1人。
5 10 烟台市莱山区和芝罘区交界处的凤凰山公园和庙后水库,之前已经在水库上建了一座桥,占了水库的一角,现在还要再建一座横跨水库的桥,同时要在凤凰山公园里面打一条隧道,破坏生态环境,对附近居民也造成了影响。 烟台市 生态 经现场调查:1.群众反映的竹林南路一期工程是2015年市区城建重点项目,其中桥梁手续齐备,办理了项目建议书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项目环评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防洪评价报告批复,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2.群众反映的再建一座横跨水库的桥,是规划的塔山南路工程桥梁,系2017年市区城建重点项目,目前尚未开工,正在委托编制有关报告。3.反映的凤凰山公园里打一条隧道,经查证,没有该建设规划。
6 11 潍坊青州海岱南路3996号青州增鑫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厂里有人炼废铝合金,夜间作业,烟尘污染很重。之前投诉过,目前已停止冶炼,担心以后死灰复燃。 潍坊市 大气 青州增鑫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新建设的年产18000吨铝合金成品棒项目未批先建 已立案处罚,处罚款25万元,并已拆除年产18000吨铝合金成品棒项目的生产设备 诫勉谈话2人
7 14 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淄界村东边从今年夏天开始开采石头,对山体破坏严重,到目前为止已经挖了10万平方,破坏树木近千棵。冶源镇、平安峪、石湾崖、迟家官庄等几个村都有类似情况,曾举报过但是无人管理,当地存在地方保护,采石人特别猖狂。 潍坊市 生态 该村为安置禁养区养殖户,在淄界村东南1000米处新建养殖大棚,期间非法开采石头110吨出售,违反《矿山资源法》,破坏山体为荒山,上面长有部分荒草,无树木。另外,平安峪、迟家官庄、石湾崖村前期已全部取缔。 责令立即停止非法开采行为;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1200元,并处罚款360元,罚没款共计1560元。责令属地政府进行生态修复。
8 15 烟台莱山区解甲庄镇冶头村村头西北方向有个养猪的,污染了村里两条河道,环保部门查过多次,结果都不了了之。现在由于防洪,河道被清理过,但还有很多粪便,臭味特别大,已经污染地下水,该情况已存在五六年以上,问题反映了多次仍未得到解决。 烟台市 经区环保局会同解甲庄办事处检查确认,该养猪场已按照8月3日区环保局下达的责令改正决定书,将所有存栏猪清理完、养殖大棚拆除完毕。经核实,交办问题“冶头村村西北方向养猪场”为烟台雅雯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莱山区解甲庄街道冶头村,占地1400平方米,从事生猪养殖,现存栏量为350头,养殖废水排入西侧的两个沉淀池中。交办问题“污染村里两条河道,臭味特别大,河道内有很多粪便”,现场检查两条河道均为冶头河支流,有养殖废水排入,区环保局监测人员对现场进行采样监测;现场能闻到臭味;但河道内很多粪便情况不属实。交办问题“已经污染地下水”,养殖废水并非持续排入河道,无污染地下水的可能。交办问题“该情况已存在五六年以上,问题反映了多次仍未得到解决”,情况不属实,经统计,莱山环保局分别于2015年3月13日、7月27日、8月26日先后接到了3起投诉该养猪场的污染问题,对该养猪场现场检查并下达现场处理单。责令该养殖场加强管理,封堵污水排放口,严禁污水外排环境。后期又对其进行现场监察,发现排污口已封堵,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迹象,并且2015年8月26日至今再未受理该信访案件的投诉,鉴于养猪场业主整改态度较好,对排污口进行封堵,没有进行行政处罚。 近期,我区在对三年以来省市交办信访案件进行梳理中发现,烟台雅雯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为重点案件之一。执法人员对现场复查中发现,烟台雅雯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猪场西侧沉淀池发生废水溢出现象,且西侧猪粪晾晒场无三防措施,现场有明显异味,若遇雨季,可随雨水冲至河道,存在污染隐患。区环保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该养猪场处以伍万元处罚,并责令限期清理存栏猪、拆除大棚及时消除污染隐患。期间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跟踪督办,该养猪场养殖大棚于8月11日已按要求进行了清理、拆除,场区建筑垃圾及畜禽粪便也已经清理完毕。
9 16 滨州市阳信县正南方向10华里有一家电化铝厂,污水直排,水污染严重,导致河里的鱼都死掉了。 滨州市 来电反映的电化铝厂为阳信县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60万吨原铝生产线项目2011年11月开工建设,2013年1月建成投产。该项目列入《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鲁政字[2015]170号),其现状评估报告于2016年12月25日经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备案(鲁环评函[2016]113号)。
8月12日现场核查情况,该公司厂内建设了60方/时废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接触氧化+二沉+消毒”处理工艺,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现场检查时实际处理量1000方/日,废水以生活污水为主,处理后排入厂区南侧沟渠,后经东支流汇入沟盘河。现场调取了近期污水处理站运行记录和在线监测数据,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稳定达标。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废水排污口及厂区南侧沟渠取样化验,COD分别为42mg/L和22mg/L。现场检查时厂区周边沟渠未发现死鱼现象。19日复查,发现企业初期雨水未收集处置经雨水口直排,经查实该公司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尚未建成,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阳环责改字【2017】323号),限期30日内完成整改。
责令30日内完成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
10 16 滨州阳信县河流镇政府驻地的长威电子有限公司(台商),该厂往附近河沟直排污水污染严重。 滨州市 阳信长威电子有限公司属台湾独资企业,主要生产各种半导体整流器。该公司第三期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于2001年10月经滨州市环保局批复(滨环办字[2001]118号),2004年10月通过滨州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污水处理采用“生化+UF过滤+反渗透”工艺,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
该公司厂内建设了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UF过滤+反渗透”工艺,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排入阳信东方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沟盘河,企业总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8月12日、13日,阳信县环保局采样监测,总排口主要污染物COD、氨氮分别为12mg/L、3.54mg/L;28mg/L、0.942mg/L。该公司北侧红苇沟内采集水样,监测结果为COD38 mg/l、氨氮0.739mg/l,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五类水标准。同时,执法人员对阳信长威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周围进行了严密排查,没有发现非法污水排放口。19日,复查发现该公司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并且消防栓损坏后的水经雨水口外排(取样监测COD22mg/L、氨氮0.264mg/L),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阳环责改字【2017】322号)。
责令30日内完成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
11 16 滨州阳信县与沾化县之间的劳店镇正东偏北10华里附近有好几个皮革厂,污水直排,污染严重,附近陈楼污水处理厂只是摆设。 滨州市 陈楼工贸园区位于阳新县劳店镇,现有11家皮革企业和1家污水处理厂,均已办理了环评手续。2017年3月起,为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阳信县实施了陈楼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中水回用、人工湿地、一企一管等一系列工程建设,期间向所有企业下达停产通知,责令园区皮革企业在陈楼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完工前不得恢复生产。2017年6月,市环保局对该园区实施挂牌督办,责令园区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同时,劳店镇对园区皮革企业实施断电措施。原正常生产时,园区内所有企业废水经企业内部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园区陈楼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白杨河。
现场核查情况:8月12日,现场检查时,陈楼工贸园区内皮革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陈楼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等一系列工程正在施工。据园区负责同志介绍,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等一系列工程预计9月底可建成投运。
企业均已停产,陈楼污水处理厂九月底之前整改完毕
12 17 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与西五路交叉口有一条南北走向的渠道,该渠道在人民公园西边,渠两边都是居民区,该渠一年四季味道很大,对附近居民造成很大影响。 淄博市 现场实地查看,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1、猪龙河蓬河段(兴学街至共青团路南全长1396米),由于河道商业房蓬盖,有的蓬河段吊装污水管道於堵、破坏,导致部分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造成该河段存在异味。2、昌国路猪龙河桥以东200米路南慢车道污水管道,在降雨量较大时部分雨水排入昌国路污水管道,导致下游污水管道排不畅,当污水流到排污管道最低点时(位于昌国路上,猪龙河东约200m加油站对面)自检查井处外溢至路面,通过雨水管网进入河道。 1、猪龙河蓬河段的解决方案是更换蓬河段河道内吊装污水管道、清除河道淤积污水、污泥等。张店区住建局发布了《张店区2017年猪龙河篷河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及《监理招标公告》,2017年9月4日开标,2017年9月15日前全部施工完毕。
2、对猪龙河蓬河段商业房外排污水进行排查治理,确保污水全部收集到柳泉路污水主管网,杜绝污水入河。
3、昌国路污水外溢的解决方案是封堵现状截流管道,改造现状污水检查井、增设泄水方沟,现状管清淤等。张店区住建局形成了《昌国路污水管道冒水及积水问题解决方案》,争取9月15日前施工完毕。
4、加强对昌国路沿线、猪龙河东岸及昌国路至光大水务二分厂雨污水管线的日常清淤和管理,及时清除猪龙河河道淤泥和垃圾,确保管网运行正常;进一步完善良乡工业园排水系统,实现雨污分流。
13 18 德平镇大约680家中小企业被停工,机器设备拆除后全堆放在院子里,但这些企业很多都没有污染,厂子拆除应该以有没有环评手续为标准,有的企业虽然有环评手续但有污染也不拆除 德州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1、德平镇共有34家企业被依法关停。其中,按照“散乱污”企业要求关停33家,按照山东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三评级一评价”标准关停1家。
2、34家关停企业中有3家存在部分设备和原料未及时清理、移位后临时堆放在院子里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我们立即制订了攻坚方案,确保8月底前彻底清理完毕。
3、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29号)的要求,有无环评手续只是关停取缔标准的其中一项,土地、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的也在取缔之列。
4、目前临邑县德平镇辖区内有环评手续的企业共11家。其中正常生产的企业2家,在本次排查中没有发现环境问题;另有5家企业在举报人反映问题前,均因环境问题被临邑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停产,其中依法立案处罚2家,分别罚款3.4万元、0.506万元,目前只有1家企业经过验收合格恢复生产;另外4家企业在本次排查中新发现存在环境问题,县环保局立即依法做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停产整改。上述企业均不符合拆除条件。
1、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两办”牵头,环保、发改、经信、安监、消防等部门及德平镇参加的5个联合工作组,对德平镇所有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逐一现场排查。2、县环保局依法对4家新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做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产整改。 临邑县委、县政府对临邑县环境保护局、德平镇党委政府全县通报批评,行政警告2人。
14 19 淄川区罗村镇聂村东头,张黏红洗碗厂散发出刺鼻臭味。 淄博市 大气 经调查,信访中反映的洗碗厂为“淄川区罗村镇康之源餐具配送服务部”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但经调查组现场查看,该企业没有生产痕迹,无刺鼻臭味,但排水口处确实存在异味。另外,该企业因到期未能通过环保部门审批,故关停取缔。 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查,该企业虽办理了环评自主备案,但企业实际情况与备案内容和标准不一致,因此将该企业列入“散乱污”关停取缔类企业,于8月13日依法对该企业实施“两断三清”取缔措施,进行彻底清理,使其丧失死灰复燃可能。 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2人
15 20 潍坊寒亭区寒亭街道北纸房村西头本信利印染厂,生产量很大,污水未经处理就通过管道排进厂南面的河道,地方有人包庇该厂,每次检查前该厂就能得到消息。 潍坊市 1.近年来因受市场滑坡影响,该企业一直处于半停产状态,反映的“生产量很大”情况不属实。
2.2017年6月29日至7月1日间,潍坊市、寒亭区两级环保、公安部门对该公司废水进行过查处,发现其私设暗管将废水排放至箱涵进入虞河污水处理厂,而不是污水直接排进河道,反映的企业出厂“污水未经处理”属实,但“排进厂南面的河道”情况不属实。
7月3日,潍坊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拆除暗管,7月12日已拆除完毕。7月12日,市环保局对其处罚款1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7月13日寒亭区公安机关对公司法人代表及直接责任人处以十五日行政拘留。其后,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截至8月16日,该企业设备、原料、产品已基本清理完毕。 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
16 21 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东郭楼村北面,山东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周都是农田,怀疑该企业环评没有过关,如果环评通过了,村民认为不合理,因为项目规划流程没有公开公示,村民都不知情。该厂已建成3至4年,距离居民太近大约1000米。听说该厂污水排入地下。 济宁市 济宁市环保局会同嘉祥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1、环评问题。该公司5万吨/年针状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2月4日由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济环审[2013]7号)。该公司委托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2月9月14日—9月24日分别在该公司厂区及其周围的刘常营村、郭庄村、东郭楼村等地发布了本项目的第一次公示,2012年10月15日—10月25日在厂区周围的刘常营村、郭庄村、东郭楼村等地发布了本项目的第二次公示。
2、卫生防护距离问题。经测量,山东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装置距离东郭楼村1084米,距离刘常营村385米,距离后集村786米,距离郭庄村860米,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规定卫生防护距离为各主装置150m、各罐区100m、酸性水汽提装置700m、污水处理站500m。根据要求,刘常营村需要搬迁,但是该村至今未搬迁。刘常营村现有236户,地处山东宏河矿业集团嘉祥红旗煤矿开采的“梁山开河井田”范围内,2017年7月11日,嘉祥县梁宝寺镇人民政府与山东宏河矿业集团嘉祥红旗煤矿有限公司签订了梁宝寺镇刘常营村搬迁安置补偿协议。
3、污水排放问题。该公司5万吨/年针状焦项目共分三期建设,一期超临界萃取装置2014年底建设完成,2015年9月21日通过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济环验【2015】18号),2015年12月该装置停产至今未生产;二期加氢精制处理装置于2016年12月建设完成,2017年5月初调试,5月17日因设备故障停止生产,8月10日恢复生产,目前未通过验收;2017年8月8日,三期延迟焦化装置调试设备。二期装置生产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东邻的红旗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2017年7月3日起,山东益大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调试后,生活污水进入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调查人员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排查,该公司存在违反三同时制度问题,污水深化处理工程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未发现该公司有污水排入地下的现象。
1、8月12日,针对该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水深化处理工程未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情况下,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嘉祥县环保局对其下达停产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二期加氢精制处理装置生产和三期延迟焦化装置设备调试,并对其罚款20万元。
2、责成梁宝寺镇全力推进刘常营村搬迁工作。目前,已签订搬迁协议,计划8月底前完成招投标,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
17 22 威海市乳山市东南方向徐家镇东刘家庄村,天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硫酸软骨素,没有环保手续。2017年5月18日在环保部网站举报,6月份乳山环保局答复与4月1日已责令该厂停止生产。但是乳山市环保局没有监管到位,导致现在该厂还一直在生产,臭气污染严重 威海市 大气 该企业2002年1月22日核准登记,主要生产销售奶制品。2012年8月企业获得纯鸡肉粉生产许可证,开始生产鸡肉粉。2016年9月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软骨素生产销售内容,开始生产硫酸软骨素,未按照规定办理环保、生产许可等审批手续。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间,企业共生产硫酸软骨素5吨(从企业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看,该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建设厂房5000平方米,设计生产能力为120吨/年) 8月12日已全部关停,8月13日采取断水断电,清理原料、成品及生产用煤,拆除锅炉、封存设备等断然措施,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管控。8月12日晚,乳山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按照企业软骨素生产项目实际投资105万元百分之五的顶格标准,对企业处以5.25万元罚款,8月13日上午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诫勉谈话7人,拟行政记过1人,拟行政警告2人,拟行政记过并免职1人
18 23 济南市槐荫区纬七路修路导致道路扬尘严重,挖路机挖断了高压线,存在危险。运渣土的车辆无人管理,污染严重。 济南市 扬尘 经调查核实:纬七路改造工程对道路进行翻建,排水管线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并同步新建交警设施,总投资765万元。2017年6月15日封闭道路开工。挖土机挖断高压线问题,经现场调查,举报的挖土机挖断高压线实际为弱电信息箱。因铺设人行道花砖需要,施工单位暂时将该信息箱进行了移动,线缆信号传输正常,该信息箱将在花砖铺设完毕后恢复原位。关于举报的“运渣土的车辆无人管理,污染严重”问题,经核实,现场共有5辆轻型自卸车,均已办理建筑渣土准运临时通行证,用于配送原材料、沙石水温等,但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市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和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赶赴施工工地,联合对工地进行查处,并对工地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工地立即停工整改。 1.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组织人力、机械对现场进行清理,并在复查合格前不再进行施工。目前,施工单位正采取工地现场物料整理、道路清洁、裸露渣土覆盖等措施进行整改,努力消除扬尘污染。2.暂停施工区域渣土外运,增派人员强化监管,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3.信息箱将在花砖铺设完毕后恢复原位。4.由槐荫区城管执法局对该施工单位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处以4万元罚款(济槐城执处字【2017】 第03556号)。
19 25 东营市环保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管理不严,广饶县大王镇圣山石油机械有限公司VOCs没有环保设施,焦炭继续作业。 东营市 其他 公司建有年产1000套减速机生产线项目及配套设施,2012年取得环评手续,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冲天炉是项目环评中的主要设备,采用焦炭作燃料,配套建设除尘设施。浇注、焊接过程产生少量VOCs,未建设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 广饶县环保局向东营圣山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广环改〔2017〕2120号),责令企业在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开工。
20 26 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黄南村,水库南侧育肥羊,粪便污染,并且使用化学用品。 东营市 养羊户位于利津县盐窝镇黄南村西南角水库南邻,共建有开放式羊棚两排,养殖面积2200平方米,存栏量420头,粪污已清理完毕,周围未发现存有粪污污染地表水现象。现场采集羊尿、饲料送样到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违禁物质进行检测,均未检出化学品瘦肉精等成分。但该村属禁养区。 养殖户育肥羊已全部临时封存。委托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违禁物质进行检测,均未检出化学品瘦肉精。2家养殖户相关设施已拆除完毕并恢复土地原貌,其余3家羊栏已清空,养殖棚顶棚已拆除,计划改造成种植用的低温棚。 诫勉谈话1人。
21 27 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南坡村327省道往西南方向2-3公里淄河东岸有一建筑材料加工厂,扬尘污染严重,料堆未进行覆盖,还存在非法取河沙的问题。 淄博市 扬尘、其他 举报人反映问题的建筑材料加工厂系2014年3月注册的博山源泉华盛堂空心砖经营部,主营空心砖销售。该营业部未办理空心砖生产加工手续而私自进行了空心砖加工,于2017年3月份停止生产。2017年6月,源泉镇政府向其下达了要求完善手续、开展治理提升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其在7月2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截止到2017年8月12日现场检查时,其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存有生产空心砖的设施、原料、产品等。关于料堆未进行覆盖问题,该露天料堆为尾料沙堆,沙堆上长有杂草,未覆盖;现场地面都未硬化,只使用石子和沙土铺地,路面有积尘。关于非法取河沙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有清洗土沙用的沙网等设备,附近河道未发现有采河沙的痕迹。 博山区委、区政府对此信访问题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联合执法程序。环保、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理,经调查,因其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具备合法生产条件,决定对其进行关停取缔,全面彻底清理现场设备、原料和产品。8月13日上午10时,所有设备及产品、原料已清理完毕。同时,对源泉镇党委、政府相关责任人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8月13日下午,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对相关人员的处理决定。 诫勉谈话2人,党内警告并免职1人,行政警告并免职1人
22 28 菏泽市巨野县古城西路瑞和嘉园小区8号楼、16号楼一层有多家餐厅,油烟及污水外排,油烟机噪音扰民。 菏泽市
油烟噪声
经调查,巨野县古城西路瑞和嘉园小区8号楼、16号楼一楼门市有清真饭店、彩色面馆、田家菜味、姥家大锅台、凤全罐子汤(夜间经营烧烤,名为:小伙子烧烤)5家餐饮商户,其中清真饭店和凤全罐子汤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设施运行但净化效果不好,其余3家饭店的炒菜灶台只装了抽油烟机或排风扇,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造成油烟及噪音扰民。上述5家餐饮商户和汝安宾馆私自打通后墙根接引排水管直排生活污水到绿化带内。 巨野县城市管理局对5家餐饮商户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分别处2万元罚款。巨野县住建局对违法排放废水的5家餐饮商户和1家宾馆,依法给予警告,责令3日内整改完毕。目前,巨野县住建局已对私自接引的排水管进行强制拆除,排水管进行统一安装改造,将其所产生的污水引入小区内排水管网。目前,3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商户已按要求安装完毕,且5家餐饮商户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另外,县住建局已对5家餐饮商户和桃园宾馆私自接通的排水管道拆除完毕,排水管口已封堵,并统一对排水管进行安装改造,所产污水全部引入小区内排水管网。 诫勉谈话2人,行政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
23 29 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世茂天城小区17号楼2单元底层的炸鸡汉堡店,无专用烟道,私自改装烟道导致油烟外排,商铺物业表示私自改装烟道是允许的,城管当时在场但未处理。 济南市 油烟 经调查核实:目前该店尚未开业,只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没有专用烟道。天桥区城管局表示,该小区物业未曾向其反映过该问题,区城管人员也未曾到过现场。 天桥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管、食药、城管等部门和官扎营街道办事处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一是责令业户立即拆除油烟净化设备,并要求其不得从事餐饮行业。二是,对商铺物业进行约谈,下达整改通知,无专用烟道的商铺不得从事餐饮行业,不能私自改装烟道。下一步区相关部门和所在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避免造成油烟扰民。
24 30 聊城市东阿县王风轩村西湘江路东开心食品厂屠宰场,每天凌晨零点至四点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燃煤锅炉,有黑烟产生。 聊城市 大气 8月12日接件后,东阿县政府立即组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到达现场调查。该公司位于东阿经济开发区鱼山路东、阿胶街南、王凤轩村西,开心食品厂屠宰场实为东阿县食品公司,与东阿县牧工商总公司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屠宰项目于2011年4月18日通过东阿县环保局环评审批,2013年4月份建成投产。经查,2017年7月中旬,该公司为解决蒸汽供应不稳定问题,擅自安装一台备用燃煤小锅炉。8月4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该公司违规安装燃煤小锅炉后要求其立即拆除,该公司当天开始拆除并已于8月5日拆除完毕。该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国环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环节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经隔音降噪后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卫生防护距离内,因职工宿舍楼同时住有非该公司居民,东阿县已于8月13日将该公司生产设备全部拆除。 拆除设备。
25 31 潍坊市临朐县西外环与青州市交界处张家洼村东头隆兴大桥西头小胡同向北300米路东,有一家无手续的加工铝合金作坊,每晚20点后废气直排。向青州市环保局反映过但未处理。 潍坊市 大气 铝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5月5日青州市环保局审批,2017年1月22青州市环保局验收,审批天然气熔炼炉一台,废气经水膜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法人员此前曾采取日常检查与夜查等方式进行检查,该厂设施运行污染防治正常,未发现废气直排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正在安装一台新熔炼炉,尚未投入使用,未重新报批环评。 已立案处罚,处罚款1万元,并已拆除违法新上熔炼炉 诫勉谈话2人
26 32 张店区鲁泰大道远景花园3期东门16、17号楼之间,沿街有五家饭店,无环评、无手续、无专用烟道、油烟、噪音扰民,占道经营问题突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淄博市 油烟、噪声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五家饭店为张店铭伟家常菜、张店马大厨虾馆、张店跑顺腿菜馆、张店鑫奕餐饮店和张店嘉奕餐饮店,涉及的投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5月22日,该小区业主10人初次来访,反映饭店油烟、噪音污染及脏乱差问题。区信访局、房镇镇政府接访,在接谈期间,因该问题属初次来访,告知信访人由房镇镇政府协调环保部门对其进行污染检测是否超标,并由镇政府安排环卫人员对脏乱差进行重点清理,信访人表示认可后自行离去。6月7日,该小区业主20人反映同样问题,经协调确定由房镇镇政府另行约定时间,相关部门与来访人到房镇镇协商解决。6月19日,该小区业主10人再次来访,反映上次协调会后,问题未得到解决,要求关闭、取缔沿街饭店。5家饭店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有工商登记手续,张店环保分局对该五家饭店进行了查处并进行了处罚。五家饭店均于2017年6月20日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目前,5家饭店均未办理《小餐饮登记证》,因现场经营条件不符合《小餐饮登记现场核查登记表》的相关要求,区食药监局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要求其进行停业整改。其中,张店马大厨虾馆、张店铭伟家常菜馆涉嫌未整改到位继续经营,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5家饭店有专用烟道、配套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 2017年8月12日,张店区食药监局已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5家饭店进行停业整改,目前五家业户均处于停业状态。
对投诉反映的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张店区城管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油烟、噪音标准检测,在8月2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待检测报告出具后,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理。
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2人
27 35 烟台市龙口市兰高镇北张家村养猪场污水外排,影响周边环境。 烟台市 龙口市组织农业、畜牧、环保及兰高镇进行现场查处。1.该养猪场位于龙口市兰高镇北张家村(所在区域为适养区)。该猪场现有猪舍9排,生猪存栏量约400头,年出栏量约800头,配套建设了100立方沼气池2座,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备案手续。2.污水外排情况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该猪场猪舍东侧村沟内存有大量猪粪,村沟无防渗措施。外溢是因为沼气池容量不能满足需要。3.兰高兽医站7月巡查时发现后,要求该猪场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并进行整改,从7月份开始,该猪场开始利用车载大罐转移粪便,不再继续外排。4.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猪舍东侧村沟内的水样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COD1550mg/L,氨氮256mg/L,超过了《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 1.龙口市环保局对当事人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龙环改字[2017]第12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龙环罚听告字[2017]第125号),责令其停止向渗沟排放污染物,采取治理设施消除渗沟污染,按要求办理猪场环保备案手续,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伍千元整,同时向龙口市公安局移送了该案。2.龙口市公安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拘留10天的治安处罚,已执行。3.因该猪场所在区域为适养区,落实《关于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攻坚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精神,要求其严格按照烟畜字[2017]151号文件要求进行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达标后予以备案。4.通过削减养殖数量,减少污染物排放,8月14日上午该猪场已售出生猪100头;新建1个200立方米的3级沉淀池,已完工。5.猪舍东侧村沟内污水于8月12日21:00全部抽完;同时安排3台挖掘机、1台装载机、1辆推土机清除村沟内的淤泥,结束后用新土进行回填,消除现场异味,恢复土壤原生态。 通报批评1人,党内警告1人
28 36 临沂市兰陵县薛南村东北角有一家私人开采厂,开山采石,无手续,要求取缔。 临沂市 生态 1、反映的薛南村东北角有一家私人开采厂,开山采石,无手续问题,经调查,该采石场为兰陵县建增采石厂,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环评批复、环评验收等证件。但2017年3月,县国土局曾发现该企业存在越界开采行为,并已进行了查处,检查时未见生产。同时,由于我县正处于汛期,大雨暴雨多发,建增采石厂为露天开采,运输通道为坡道运输,载重车辆易发生打滑造成安全事故,故建增采石厂处于停产状态。
2、该采石厂原车辆设备机械停放棚内前期在未取得石子加工项目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安装了石子加工设备并进行生产,检查时已拆除部分设施但未彻底清理。
3、矿区最北侧有4个石子加工棚,为苍山县易隆建材有限公司的四条生产线,该石子加工项目有环评手续,2017年6月2日临沂市大气办督查发现该石子加工项目存在路面破损严重、原料露天堆放、积尘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责令其停产整治(临大气督办〔2017〕192号),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
1、2017年3月15日,兰陵县国土局对兰陵县建增采石厂位于兴隆村的采坑越界情况进行了查处(兰陵国土资罚字〔2017〕第130号),责令兰陵县建增采石厂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处罚款145059.2元。
2、2017年6月14日,根据临沂市大气办192号督办单(临大气督办〔2017〕192号)责令兴隆村东多家石子厂停产整治的要求,我县下达了《关于对矿坑镇易隆建材有限公司石子加工项目及2家新建石子加工项目停止电力供应的通知》,对无环评手续的石子厂断电并彻底拆除清理取缔,对有环评手续的临沂市易隆建材有限公司石子加工项目停电停产整治。目前,石子加工棚已改为矿区车辆和机械设备存放处,针对部分设施拆除但未彻底清理的问题,已安排人员清理完毕。3、易隆建材有限公司的四条生产线全部停电停产,棚内和露天原料全部清理完毕。
29 37 日照市莒县陵阳镇东汪头村、借庄交界处,日照市交通建设集团的沥青拌合站,存在排放刺鼻气味、粉尘污染、机器噪声扰民、废料堆放的问题,每次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前企业会暂停生产。当地环保局对其进行了罚款,但问题未解决。 日照市 大气、噪声、扬尘 2017年8月12日16时,莒县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国土资源局、公路局、环保局、陵阳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案件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沥青拌合站位于莒县陵阳镇借庄村西,东汪头村东,225省道附近,由日照交通发展集团下属企业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同年7月投产,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主要为222省道、225省道、206国道等道路日照段建设、维修提供沥青混凝土。该项目属临时性建设,办理了临时使用土地手续,未办理临时建设规划建设许可手续。
2017年5月18日,莒县环保局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开工建设并建成投入生产,莒县环保局依法展开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6月9日经环保局审查未通过,要求建设单位重新修改报批,建设单位至今未报送。针对该搅拌站存在的粉尘污染、废料堆放和沥青气味等问题,陵阳镇政府分别于2017年5月10日和7月4日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之后,该搅拌站对生产原料用防尘网进行了苫盖,加装了噪音消音隔离墙,粉尘污染、废料堆放进行整改。由于沥青气味收集设施和噪声消音隔离墙未整改到位,2017年8月3日,陵阳镇政府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并对该搅拌站进行了断电停产处理措施。
2017年8月12日,莒县联合调查组现场发现该拌合站处于断电、停产状态,在沥青拌合装置附近有异味,厂区内建有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及辅助生产设备;罐区有4个沥青罐、1个矿粉罐和1个导热油炉;厂区北侧有一条筛分机,3台布袋除尘器;厂区南侧为半封闭原料车间;厂区西南角为50立方米液化气罐;厂区内设置有4台除尘雾化机和自动喷雾除尘设施3套;西侧建有隔音墙,北侧建有防风抑尘网,厂区内露天存放物料已覆盖。检查发现该拌合站存在沥青原料进料口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无危废库、导热油桶露天存放、沥青罐区围堰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2017年8月12日,莒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拌合站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制定整改方案,建设沥青原料进料口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和危废库,严格落实危废管理制度,规范沥青罐区围堰设置。莒县环保局对该拌合站“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0万元;对该拌合站“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擅自堆放”的违法行为责令其于5日内进行改正,拟处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送达。
同日,莒县住建局针对该项目现场检查发现的未办理临时规划许可手续等问题,要求该项目完善环评手续后,及时办理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手续。
下步工作:一是及时督促该项目尽快提报环评文件,完善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手续,2017年9月10日前完成沥青原料进料口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危废库、沥青罐区围堰设置,严格落实危废管理制度,加强巡查检查,在环评手续、临时建设规划手续未完善及整改到位前严禁恢复生产。二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向群众公开项目整改信息。三是举一反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监管,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2人
30 38 济南市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盛景家园6号楼1单元201室为按摩店,全天有药水味;302室为肉食品加工店,上午七点半左右至中午十二点左右有猪肉臭味,非常刺鼻。质疑两家店有无相关手续。 济南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1.盛景家园6号楼1单元201室确为按摩店,现场未发现药品。举报人所称的“药水味”实为按摩所需要使用的酒精挥发产生的气味,该店于2017年7月19日在历下区市场监管局注册,但无环评手续。2.302室非肉食品加工店,经仔细排查,在该单元102室厨房内发现一只不锈钢桶,内有四分之一桶的肉汤。住户徐某2016年9月与弟弟、弟妹在该地址租房居住,其弟在历城区洪楼花洪路开店做熟食经营,经常将剩下的肉汤带回,到周末带回老家喂狗,为了防止天气炎热肉汤变质,每天上班前加热一下,因上周末临时有事未带回,还没来得及处理,已变质,导致异味散发。 历下区政府责成智远街道办事处、食药局、环保局、卫计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人员到现场,一是对该按摩店进行了关停;二是要求102室住户立即将变质肉汤处理掉,并要求其承诺今后杜绝此种行为发生。
31 39 1.济南高新区舜华街道顺风路700号中海天悦府小区,沿街商铺下设餐饮且无专用烟道,城管局责令停业改正,但一直未整改到位。2.中海天悦府小区西南角大山坡公园半山腰建成饭店且营业两三年,确定属于违建,要求拆除。 济南市 油烟 经调查核实:1.中海天悦府底商均未设立独立烟道,目前共有49家餐饮经营单位,其中44家餐饮经营单位存在油烟直排现象。2017年8月9日,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对上述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2.中海天悦府小区西南角大山坡公园半山腰共有3家饭店且处于经营中,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属于违章建筑。 1.高新区管委会责成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对44家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依法关闭餐饮项目公告,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十五日之内拆除经营生产设备。目前,44家餐饮经营单位已经全部停业。2.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责令大山坡3家餐饮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营业,并对其采取了停水停电措施。目前,3家餐饮经营单位已全部停业。高新区管委会已在2017年7月21日将上述3家餐饮经营单位列入了高新区拆违拆临第四期“分类处置”台账,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也已按照高新区管委会要求,启动大山坡公园整体回购工作。 党内警告1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
32 39 济南高新区经十路一带渣土车撒漏,导致路面脏乱差。 济南市 扬尘、垃圾 经调查核实:经十路(奥体东路至鸡山村段)周边施工工地较多,渣土车在渣土车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撒漏现象,群众反应属实。 1.济南市城管局会同高新区管委会于8月12日晚组成联合执法组,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执法车辆14辆,对经十路(奥体东路至鸡山村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渣土运输车辆16辆,未发现渣土车违规运输行为。2.市城管局迅速组织开展“建筑渣土扬尘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79名,执法车辆69辆,采取路面巡查、设点检查等方式,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渣土违规运输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共检查渣土车辆36辆、查扣违规运输车辆4辆。3.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高新区主动协调经十路沿线区县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管理,严格落实“六个一”、“五不开工、四不出门”建筑渣土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渣土运输车辆“平槽行动”,避免撒漏。
33 40 菏泽市郓城县丁里长镇驻地医院东侧800米,有一条无名河流,河水变黑变臭、两旁农作物死亡,举报人推测因两岸企业排污导致。 菏泽市 经调查,群众举报水污染河流为丁里长镇苑楼沟,河水变黑变臭,经8月12日取样监测,河沟水质COD 54.6mg/L,氨氮2.74mg/L,水质确实受到污染。华东种鸡场有污水直排口未完全封堵,部分养殖废水排入河沟。关于“农作物死亡”问题,经调查,6月底7月初遇到连续降雨低气压天气,近地面空气扩散条件差,郓城县兴瑞玻璃有限公司因脱硫脱硝改造降低了烟囱高度,烟囱周边近地面附近烟气不易扩散,致使下风向总计约40亩玉米幼苗部分受害,郓城县环保局于7月6日对兴瑞玻璃有限公司外排废气进行了监测,二氧化硫浓度为21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320mg/m3,达标排放。玉米受损不是企业超标排污所致。目前已完成对玉米受损农户的赔付,共计3.4万元。 对华东种鸡场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未执行三同时制度违法行为,郓城县环保局分别立案处罚,罚款15万元,郓城县公安局对其法人代表行政拘留15日。郓城县环保局依法责令郓城县兴瑞玻璃有限公司停产整治。
对整个苑楼沟进行了分段截流,将河水全部抽至丁里长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8月18日前完成,抽干后对河道进行清淤。农作物受损已赔偿完毕。因华东种鸡场所在地已规划为压煤村庄搬迁用地,对华东种鸡场正在组织搬迁。
党内警告1人,行政记过2人
34 41 青岛平度市新河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运行,园区企业废水直接排到园区河道里。 青岛市 8月12日下午接到督办通知后,平度市立即组织平度新河化工基地管委会同平度市环保局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查:
青岛平度市新河化工基地于2008年11月3日经平度市批准成立,2010年4月通过青岛市环保局审批,目前启动区已投产企业17家,该园区严格履行了规划环评和相关批复。信访人反映的“长期不运行”污水处理厂是新河化工园唯一一座污水处理厂,隶属青岛嘉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由于目前园区内投产企业仅17家,日均处理污水量仅为600吨左右,因此污水处理系统实施24小时不间断超低负荷运行,处理后的废水经过在线监控检测达标后,间歇性排放。这可能给不了解情况的群众造成不运行的误解。2015年1月8日、2016年3月25日、2017年8月12日,平度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企业的外排废水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测结果表明外排废水均达标。调查组现场查看了污水处理厂各生产工序的设备运行情况,调阅了各处理设备运行记录、历史台账、用电记录、电费缴纳台账、进水和出水量记录等档案资料,调阅了中控系统运行的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及外排废水在线监测数据等,未出现异常数据和超标数据。
经现场核查,目前新河化工园区的废水共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普通生产生活废水进入园区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通过管网排放。另一部分是无机高含盐废水,日排放量约为2000吨,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高盐管网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至泽河下游(新河化工基地管委在此处安装了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园区内的涉水企业全部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外排废水管网的进、出水口都设有闸阀,一旦发现问题,可立即关闭。园区的高盐废水三级沉淀池采取了溢流排放的方式,即上游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汇集至三级沉淀池,达到排放口高度后自然溢流,这种“自然溢流”式的排放方式,可能是引发信访人反映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主要原因。
调查组未发现企业排放废水,对园区每家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园区企业废水直排园区河道现象。8月13日,平度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河道提取水样,经山东环玶检测中心委托检测,监测结果达标。8月13日,对园区污水厂运行情况、园区河道现状及污染整治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也未发现突出环境问题和违法排污行为。

35 41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华星石化,曾有数十亩渗坑偷排含盐污水,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 东营市 水、土壤 华星石化全称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广饶县大王镇潍高路1号,环保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未发现企业通过渗坑偷排含盐废水现象。经检测地下水各项检测指标正常。 责令广饶县政府加强对境内涉水企业和纳污坑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根据检测报告,确认该企业是否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如构成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将依法严厉打击。
36 41 群众反映“滨州魏桥创业集团,将十几万吨危险废物填埋在赤泥堆场。” 滨州市 其他 来电反映的赤泥堆场为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项目配套的赤泥堆场,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8-2001)进行建设,2011年4月投入使用,列入《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鲁政字[2015]170号),其现状评估报告于2017年1月经省环境保护厅备案。来电反映的“十几万吨危险废物”为魏桥创业集团六个电解铝项目产生的电解槽大修渣、捞渣9万多吨。
经现场调查核实,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该赤泥堆场5#库内东部共接收暂存电解槽大修渣、捞渣98254.76吨,现场用土工膜对电解槽大修渣、捞渣进行了覆盖,但存在危险废物与赤泥直接接触,未作隔离措施等违法行为。经对周边地下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与现状评价中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对比无明显差异,未对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特征污染物氟化物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对危险废物混入赤泥中贮存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启动处罚程序。该公司计划在北海建设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对相关危废进行妥善处理。
1、实施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予以10万元罚款。
2、企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已启动地勘、环评等前期工作。
党内警告2人,行政记过2人
滨州市 其他 来电反映企业为滨州北海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200万吨原铝生产线项目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3年1月建成投产,项目附属设施赤泥堆场同步建成投运。该项目列入《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鲁政字[2015]170号),其现状评估报告于2017年5月9日经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备案(鲁环评函[2017]82号)。
现场核查情况:现场核查发现,滨州北海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将电解槽大修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该公司赤泥堆场,共计60434吨,现场采用蓬盖覆盖并设立了危废标识。赤泥堆场防渗施工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进行建设。现场未发现大修渣填埋现象。针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局实施了行政处罚,责令企业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督促企业危废综合处置中心加快实施进度。
1.责令企业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
2.加快企业危废综合处置中心实施进度。
3.进一步加大赤泥堆场监管。
37 41 烟台市牟平区恒邦冶炼公司,将数十万吨的含重金属的冶炼废渣,在厂区周边随意倾倒、掩埋。 烟台市 重金属 牟平区组织环保、水道镇政府对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和固废排放情况展开调查。该公司位于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驻地,主要从事黄金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及化工产品生产等,主要产品有黄金、白银、电解铜、硫酸等,是国控污染源企业,项目环保手续齐全。针对该公司产生固废的项目、环节、种类、产生量、利用、流向、贮存、处置等情况展开调查。经调阅、审核自2013年1月至2017年7月所产生固废的相关资料,未发现该公司固废流向不明和擅自处置情况。经对厂区周边水道村、东邓格庄村、岔河村等六个村进行走访、调查及现场勘验,厂区周边及各村庄均未发现存在固废倾倒、掩埋情况及迹象。针对厂区检查情况,调查组在位于该公司厂区东侧的施工工地现场内选取5个点位进行了现场挖掘,未发现有固废掩埋情况。 要求该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保证管理台账齐全,固废贮存场所达到环保要求,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38 41 潍坊市滨海新区裕亿化工,生产H酸,化工废水进入上百亩的晾晒池进行晾晒,部分晾晒池没有防渗措施。 潍坊市 信访人反映的晾晒池为MVR废水处理装置配套建设的高盐废水暂存池,共计建设5个单体水池,总占地约30亩,全部为水泥混凝土结构,表面涂抹玻璃钢防腐防渗。
39 41 临沂河东区相公街道有一废塑料再生产业园,里面上百家小作坊无废气处理设施,气味很大,产业园的污水处理设施长期不运行,园区内有污水渗坑。园区西南角有一无名的鱼粉加工作坊,气味十分恶劣。园区周边有电子废物拆解作坊,无污染防治设施,且无手续。 临沂市 大气、水 德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取得环评备案文件。1、关于上百家小作坊无废气处理设施,气味很大问题:该企业目前共有经营户146家,信访反映气味很大问题主要为其中25户塑料热熔加工工序产生,其他为废塑料回收储存、分拣与粉碎户,不产生气味。
2、关于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长期不运行问题:该公司园区污水处理运行采用“物化+生化+曝气+生物滤池”工艺,自2007年以来,共分7次投资5200余万元对污水治理实施再提高工程,园区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水全部通过污水管网到污水厂进行集中处理,74%中水回用于园区生产经营,剩余部分依次经过智能自动闸阀系统、在线监测和规范化排污口排放至汤河人工湿地潜流阶段。
3、关于污水渗坑问题:转办单中反映园区内有污水渗坑,实际为该公司事故应急池,同时配套铺设防渗措施。2017年4月21日,该公司由于受到高浓度废水的冲击影响,导致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微生物活性降低,原调节池池容达到极限。为调整水质、处理原调节池积水和积泥,园区自2017年5月3日减产整治,期间,将调节池内废水抽至事故应急池暂存,污水处理厂生化池曝气系统正常运行闷曝,利用叠螺污泥脱水机处理原调节池污泥,隔膜压滤机等正常运行。
4、园区西南角有一无名的鱼粉加工作坊,气味十分恶劣问题:该加工作坊实为临沂瑞升蛋白饲料有限公司,原生产蛋白饲料,后转包给他人生产动物油脂。
5、园区周边有电子废物拆解作坊,无污染治理设施,且无手续问题:经排查,园区周边大范庄、小茅茨等村由于历史原因,村民多以收购废旧塑料作为生活主要来源,2017年排查发现有15户因不懂危废与一般固废概念,从河北等地收购部分线路板。
1、上百家小作坊无废气处理设施,气味很大问题。为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公司已于2016年6月实施大气处置设施整治,其中8家经营户采用布风喷雾除颗粒物+电场除油+高能电场裂解除烟+UV光氧除味工艺;1家经营户采用水洗+生物菌+等离子工艺;1家经营户采用水洗塔+等离子工艺;1家经营户采用水洗+光氧催化工艺;14家经营户采用水洗+活性炭吸附工艺。
2、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长期不运行问题。该公司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实时自行监测排水情况,配套建设信息公示牌,自动监控系统已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记录、有关故障报告、在线监测数据等资料齐全。
3、污水渗坑问题。2017年7月10日以来,园区进入停产整改阶段,因需对相公街道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曝气系统正常运行闷曝,隔膜压滤机、叠螺污泥脱水机正常运行处理积泥。目前,应急池内废水已全部处理完成,产生污泥除部分暂存于采取三防措施的暂存库内,其余全部转移至枣庄王晁煤电进行焚烧。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能力,防止再次发生此类事件,该公司新建12000方事故应急池,配套铺设防渗设施,目前该事故应急池已全部建设完成,加原有事故应急池总容积达20000方。
4、园区西南角有一无名的鱼粉加工作坊,气味十分恶劣问题。该加工作坊已于2017年5月被清理取缔,目前已达到“两断三清”标准。
5、园区周边有电子废物拆解作坊,无污染治理设施,且无手续问题。2017年8月初,九曲街道办事处排查发现有15户收储户已全部清理取缔。接到该信访举报后,相公街道安排人员对属地再次进行“地毯式”排查,未发现电子废物拆解作坊。”
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2人。
40 41 临沂市罗庄区红日阿康化工,主要生产磷肥,将数百万吨的含砷废渣排放在农田里。 临沂市 其他 1、关于含砷废渣:该公司共有三处磷石膏堆存点。根据该公司委托吉林大学工业公司设计院1995年10月出具的《环境影响初步评价》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验收批复(环验[2001]050号),磷石膏作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前期,企业委托经营者处理,大部分被卖为石膏板类生产企业做为原料;后期加大督促力度,企业新上一套水洗磷石膏生产线和磷石膏粉生产线,用于历史堆存磷石膏的处置。2017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列入《罗庄区2017年“集中攻坚整治月”环保专项行动方案》之中,强力推动。截至目前,已削减积存量21万吨。第一处存于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花埠圈村村南,位于罗庄街道办事处和盛庄街道办事处交界处,占地约100亩左右,自1996年开始距今已有20多年历史,一度高达数百万吨。经不断加大整治力度,目前剩有40万吨左右未转运处理。第二处堆存于厂区西北侧,堆场占地约150亩,其中,规范化堆场24亩。2016年12月13日,罗庄环保分局对堆场部分地面未采取防渗措施、部分磷石膏废渣未覆盖等问题进行现场查处,责成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完成厂区西北侧磷石膏密闭、剩余磷石膏处置。截至目前,已转运处理30万吨,尚有水洗后磷石膏1万吨左右。第三处位于厂区西南侧,占地约10亩。磷酸生产线产生的磷石膏经水洗后堆存于该处,约3万吨。
2、废渣检测情况。根据《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砷限值为1.5mg/L。罗庄环保分局对以上三处磷石膏进行取样监测。2017年3月23日对第二处堆存点磷石膏、第三处水洗后磷石膏取样分析,砷的浸出毒性分别为0.441mg/L、0.178mg/L;2017年7月28日对磷石膏堆存点第一处取样分析,砷的浸出毒性0.018mg/L,均小于限值。
3、关于排放农田:经罗庄国土分局核查,磷石膏堆存点第一处、第二处土地为花埠圈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第三处在该公司厂区内,为工业用地,国土部门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述用地地类不属于耕地(即农田)。
1.磷石膏前期暂存问题处理处罚情况。2014年8月8日发现该公司对暂时不利用的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场所安全分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罚款人民币10万元(临环(罗)罚字〔2014〕38号)(见附件6);2015年4月14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将固体废物转移给没有处理能力的个人处置,违反了《山东省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根据《山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罚款人民币5万元(临环(罗)罚字〔2015〕121号)(见附件7);2016年12月13日发现该公司部分磷石膏废渣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罚款人民币8万元(临环(罗)罚字〔2017〕5号)(见附件9)。罗庄环保分局于2017年6月委托第三方临沂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环保核查,发现磷酸生产线批小建大,于2017年8月9日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责令磷酸生产线立即停产。
2.磷石膏现场检查处理情况。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责令企业限3个月内完成整改。一是对第一处磷石膏堆存点加快后续收集整理;二是聘请专家,科学制定剩余磷石膏规范化堆存场建设方案;三是责令企业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立即按照专家意见,开始选址,建设规范化贮存场;四是责令企业堆存场建设完成后,将第一处、第二处堆存点剩余磷石膏全部转运至堆存场规范处置
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5人
41 41 菏泽市东明县发改、工信部门不作为,全区无规划,全部是化工企业,空气污染严重。 菏泽市 大气 东明县发改、经信等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编制了化工产业、园区等发展规划。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8家,其中化工企业51家,这些企业完全符合规划。东明县共规划三个园区,东明化工园区16家企业,其中化工企业15家;海洋产业园区共有企业36家,其中化工企业21家;东明工业园区共有企业11家,其中化工企业3家。园区外共有化工企业11家,建在2000年以前,按照三评级一评定进行取缔或搬迁,2018年年底全部完成。全县1至7月份空气质量指标为:二氧化硫为20.75μg/m3、氮氧化物为20.4μg/m3、PM2.5为74.7μg/m3、PM10为113μg/m3、一氧化氮为1705μg/m3、臭氧为128μg/m3;1至7月份空气质量优1天、良89天、轻度污染29天、中度污染73天、重污染13天。
42 41 滨州市经济开发区滨农科技化工有限公司,通过虚假环评,规避危险废物监管,导致大量危险废物被非法处置,且地方环保部门监管不力,包庇企业,建议通过危险废物处置公司的发票着手查处。 滨州市 其他 该来电反映的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滨州工业园区,为农药除草剂生产企业,建有酰胺类、三嗪类等十一个合成车间,二十三条生产线,年合成能力约8万吨。
1、关于“通过虚假环评,规避危险废物监管”问题。经查,滨农科技共建有5个新建扩建项目,分别经省市区环保局批复(或备案),对应批复(或备案)文号为滨环字[2006]181号、鲁环审[2014]75号、滨环字[2016]176号、滨城环备字[2017]03号、滨环字[2017]67号。
2、关于“大量危险废物被非法处置”问题。经查,滨农科技2017年委托两家有资质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共计825.8吨,截止2017年7月31日,企业5座危废仓库共贮存危险废物9340.7559吨。目前,企业已建成三废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对暂存的危险废物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置,现已试运行(已取得试生产批复:滨环函字 [2017]71号)。
3、关于“地方环保部门监管不力,包庇企业”问题。经查,结合前期环保督查发现问题,2016年以来区政府向公司下达了(滨城政字[2016]73号)停产通知、市环保局下达了(滨环罚字[201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环保局滨城分局下达了(滨城环限改字[2016]72号)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企业于2017年1月10日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进行固体废物核查,并督促整改落实,出具核查报告。
43 41 滨州市沾化区国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批建不一(批的是新材料项目,实际为农药化工项目),产生的全部危废被非法处置,没有得到环保和公安部门的监管。 滨州市 其他 该来电反映的沾化国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该公司环评手续于2014年8月8日经滨州市环保局批复(滨环字[2014]98号),审批产品为:丙二醇甲醚醋酸酯、异丙醇、新型阻燃剂、船舶防腐污涂料。
1、批建不一问题。该企业实际建设项目为莠去津湿粉、莠灭净、氟磺胺草醚、扑草净、莠去津WDG五个项目,以上五个项目属未批先建。2016年10月,沾化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所有违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对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170500元。2016年10月31日沾化国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停产、停建。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已经编制完成。
2、危险废物处置情况。2017年8月12日、13日,沾化区环保局对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进行了核实。经核查,企业生产期间共产生6种危险废物,分别为预处理污泥80.5吨、蒸馏釜残642.99吨、废编织袋11.749吨、试剂瓶0.1吨、废机油0.5吨、国昌化工和滨海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共产生化验室废液2.05吨,废导热油未产生。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建设了规范化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了危险废物标识、标志,所有危险废物做到了规范贮存。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投产至今未进行转移,全部在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内存放,未发现非法处置问题。
针对批建不一问题,2016年10月,环保部门对该企业立案处罚,罚款1170500元,责令停止建设、生产。2016年10月31日至今停产。
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已经编制完成。
44 41 滨州市无棣县科亿化工有限公司,去年新建1万吨H酸项目,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却通过了审批,举报人认为经信局、发改、环保部门审批不严。 滨州市 其他 无棣县科亿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H酸项目,于2014年10月份获得无棣县发展和改革局《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号:1416230080),并开始建设;2015年8月份,该项目列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清单中的规范类项目,其环评文件于2016年2月份经滨州市环保局批复(滨环字〔2016〕17号)。
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为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即H酸),采用了磺化、硝化、还原、水解工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要求,磺化、硝化、水解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其中还原工艺采用了铁粉还原法,铁粉还原法工艺被列入“淘汰类”,但利用该工艺生产的4,4-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即DSD酸)、2-氨基-4-甲基-5-氯苯磺酸(即CLT酸)、1-氨基-8-萘酚-3,6-二磺酸(即H酸)三种产品暂缓执行。因此,该企业生产的H酸产品采用铁粉还原法工艺不在淘汰类的约束范围,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
45 41 聊城市茌平县信发集团,将大量电解铝产生的危险废物填埋在赤泥堆场。 聊城市 其他 县委、县政府组织信发街道、温陈街道、县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国土局进行现场调查。信发集团下属三家电解铝公司,分别为:山东信发华信铝业有限公司14万吨电解铝、山东信发华源铝业有限公司14万吨电解铝、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茌平信源铝业有限公司)130万吨电解铝。电解铝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电解槽大修渣和碳渣。
1.大修渣产生、处置情况:经调查,信发集团所属电解铝公司投产以来,累计产生大修渣1004.8吨。其中:有746.1吨用于制作碳素保护环,全部回收利用;剩余258.7吨,全部存放于各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2.碳渣(又称盐渣、浮渣)产生、处置情况:经调查,信发集团各电解铝公司建设时,同步建设了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车间,对电解铝过程中产生的碳渣进行综合利用,提取冰晶石,回用于电解槽。为进一步加大碳渣综合利用,信发集团于2013年3月份建成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集中处置信发集团各电解铝公司产生碳渣,原有固废综合利用车间拆除。2017年3月24日,聊城市环保局对该项目出具了《关于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备案意见》(聊环评函[2017]4号)。2016年8月,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将电解铝过程中产生的盐渣、浮渣列为危险废物。自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底,信发集团所属电解铝公司,碳渣累计产生量为6482.96吨。全部由集团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综合利用,并建立了碳渣处置利用台账。
3.对赤泥堆场调查情况:经调查,自信发集团赤泥堆场投入使用以来,只对茌平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赤泥进行堆放,从未接收过任何单位的危险废物,也未发现在赤泥堆场填埋危险废物现象。
信发集团下属公司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工业废渣处置工程项目,正在进行土建施工。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接纳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山东信发华信铝业有限公司、山东信发华源铝业有限公司铝电解槽产生的大修渣、电解铝产生盐渣(浮渣)及脱硝装置失效的催化剂等。采用石灰混合稳定法、水泥固化稳定法预处理后进行安全填埋。该项目环评已通过聊城市环保局批复(聊环审[2017]17号)。2017年7月,该项目开始动工建设。
46 42 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潘王庄村有多家养殖场(养猪、鸭),臭味刺鼻,排放的废水污染了地下水,排出的粪便堵塞路面排水沟。要求督察组现场查处。 临沂市 水、大气 1.潘王庄村养殖情况。根据入户摸底排查,全村共有养殖户51户,其中养猪户41户,存栏3600头;养鸭户9户,15个养鸭棚,已停养;养鸡户1户,存栏2000只。51家中43家位于禁养区,8家位于限养区。
2.污染情况。该村畜禽养殖户数量多,存栏量大,存在设备简陋、露天养殖、紧靠民居和道路等现象,臭味刺鼻;部分养殖户污水粪便直排,无有效收集、处理设施,排出的粪便堵塞路面排水沟,污染严重。
3.地下水水质分析情况。县环保局在潘王庄村两处村民家井水处提取了水样,并委托第三方山东君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分析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规定的37项分类指标。根据初步监测报告(君(环)2017第JC1794A号)显示,所取水样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锰、硝酸盐、亚硝酸盐等因子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因本次检测取样点位少、取样井浅、距离养殖场近、代表性不足,且当地处于矿区,地下水质超标原因复杂,县环保局正抓紧联系第三方,对潘王庄村地下水质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分析。
1.兰陵镇政府组织人员对部分养殖棚内养殖设施进行拆除,动用钩机等大型机械对沟渠内的养殖粪便污水等进行清理。
2.制定《兰陵镇潘王庄村养殖污染问题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由兰陵镇政府负责一是加强对养殖户的宣传教育,督促尽快出栏。二是集中力量恢复生态。三是扎实搞好养殖区的规划建设。确保8月20日前,51家养殖户全部出栏停养,沟渠内粪便污水全部处理。
3.县环保局已将水质超标情况通知兰陵镇政府,加快自来水管网建设,确保潘王庄村未使用自来水的群众用上自来水。
诫勉谈话3人。党内警告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
47 43 日照市莒县浮来山镇各个村庄多家小型养殖场污染地下水,粪便臭气刺鼻。曾向环保局、市长热线举报过多次,但未解决。 日照市 水、
大气
2017年8月12日17时,莒县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畜牧局、环保局,县疾控中心、浮来山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对案件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浮来山镇共有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339家,其中,禁养区内325家,控养区内14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74家,养殖专业户265家。2017年4月20日,浮来山镇政府依据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莒政办发〔2017〕19号)要求,制定了浮来山镇政府《关于印发全镇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浮政发〔2017〕12号)进行了“三区”划定。浮来山镇“三区”划定方案出台后,该镇采取了发放停养通知、张贴禁养通告、悬挂禁养条幅等措施,制定了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实施方案,逐场逐户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表,对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进行拆除、关停、搬迁、转产。截至目前,已关停养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41家(禁养区39家、控养区2家)、拆除11家,计划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286家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搬迁工作。
2013年以来,莒县共接到18次群众通过市长热线反映浮来山镇养殖污染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浮来山镇政府先后建设沼气池124个、发酵床91个对畜禽养殖污染就行了治理,下达了限期责令关停通知书345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没有从根本上杜绝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问题。
2017年8月12日晚、13日,莒县联合调查组对浮来山镇所有村庄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进行了地毯式排查。通过调查发现,该镇部分养殖场仍存在污水外排、空气异味等问题,周围群众意见较大;浮来山镇党委、政府在前期养殖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畏难发愁、整治不到位、行动迟缓等问题。浮来山镇党委政府与286家禁养区养殖户签订了停养承诺书,由村集体每户收取5000元保证金。针对群众反映养殖场污染地下水的问题,目前,莒县正在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查处情况:1.对违法排污4家养殖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目前已开展立案处罚程序,拟对4家养猪场进行行政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对禁养区内所有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根据不同情况制定限期关闭拆除时间表,责成浮来山镇党委、政府成员包户落实责任制,对按期完不成任务的严肃问责;3.对外排的污水垃圾组织人员和机械进行了现场清理,对养殖场排污口进行封堵。
下步工作:1.完善畜禽养殖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户到人,制定奖惩措施,建立考核机制,针对禁养区养殖场(小区)不同情况,分别制定整治方案,进行分类整治,实行“两断三清”,对已经关停的养殖场加强巡查,严防养殖户复养。2.限期完成养殖场(小区)治理工作。要求浮来山镇政府于9月30日前对禁养区内的所有养鸭、养鸡养殖场(小区)进行关停、转产或拆除;12月30日前,对全镇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场(小区)进行关停、转产或拆除。对于控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严格进行管理,严禁新建、扩建。3.举一反三,对目前全县仍然存在的养殖污染问题,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采取联合执法,形成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养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夯实乡镇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确保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按期进行关闭、转产或拆除,切实做好全县的养殖污染治理。4.疏堵结合,着力解决养殖出口。规范畜禽养殖标准,探索建设标准化集中养殖园区,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引导养殖户“进园入区”。
行政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
48 44 青岛市李沧区住户反映青岛火车北站北侧热电厂,一年四季烟囱冒白烟并产生粉尘、黑臭污水外排。 青岛市 大气、水 2017年8月12日,李沧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该公司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80米高烟囱高空排放,烟气经脱硫、脱硝系统,在高温烟气的作用下产生大量的水蒸气从烟囱排放,感官表现为冒白烟。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在环保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曾出现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辖区环保部门先后对其立案处罚4次,罚款32万元。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该公司治污设施改造和加强管理,2015年5月以来,废气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再被环保部门立案处罚。目前,该公司只运行已经完成全部三项指标超低排放改造的2号锅炉,装有24小时烟气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通过调阅该公司近一年的烟气自动监控数据,均达标排放。
关于投诉人反映的黑臭污水外排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没有排放黑臭水体的排污口,但在该公司西南角厂区外发现一处排水暗渠,暗渠敞口拐角处冲积部分生活垃圾,但水体不黑不臭。经排查,该暗渠为贯穿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厂区的地下市政泄洪渠。8月14日,经组织对穿越该公司厂区段的市政泄洪渠进行挖掘排查,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没有向泄洪渠排放污水的排放口,只有雨水排入该暗渠。
辖区将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加强监管。二是保证在线监测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加强对市政排洪沟的养护,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周围环境清洁。另李沧区组织有关部门对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外市政泄洪渠敞口处积存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当日已清理完毕。 通报批评1人
49 44 青岛火车北站火车轨道新拓宽两道铁轨,老机车24小时噪声扰民。 青岛市 噪声 2017年8月12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委、李沧区政府、市城乡建设委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核查,铁路2014年1月10日建成正式运营,建设单位济南铁路局;越秀星汇蓝湾小区A1、D1地块分别于2015年11月、2017年5月建成,建设单位为青岛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青岛北客站及相关工程在该小区一侧未设置隔音设备的情况属实。
1.在该区域铁路线东侧增设声屏障,由李沧区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
2.市交通运输委组织李沧区政府、济南铁路局研究确定增设声屏障方案。8月下旬完成设计,由李沧区政府委托济南铁路局10月下旬组织施工。
3.李沧区政府负责做好周边环境协调及小区业主思想工作,并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4.该工程需进行基础施工、管线迁改,并涉及运营线施工,需保证铁路运行安全,铁路部门预计施工工期需3个月,2018年1月底前完成施工建设。
启动问责程序。
50 44 青岛环湾大道无隔离设施,机动车噪声扰民。曾向市长热线、区环保局投诉,未得到解决。 青岛市 噪声 2017年8月12日,市北区委、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核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环湾路是进出青岛市区的主要道路,定位为城市快速路,车流量大,车速较快,大型车辆较多。环湾路市北区段西侧小区靠近环湾路的楼座,距离环湾路约40米到60米。根据市北环保分局环境监测站对环湾路边界噪声监测结果来看,昼夜间噪声超过规定标准。2015年该路段移交给市北区养护管理时没有设置隔音设施,路建设在前,住宅小区建设在后,2015年以来,市北区接到要求在环湾路设置隔音设施的投诉电话共12件。2016年,市北区政府投资194.98万元在环湾路瑞昌路立交桥以北、瑞海景园小区和保利香槟国际小区南区东侧安装了屏体高度为3.5米的隔音屏592米。2017年,市北区政府继续投资181.78万元,计划在环湾路瑞昌路立交桥以北、瑞海景园小区以南和保利香槟国际小区北区东侧安装隔音屏520米,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后,8月1日开始进行隔音屏基础施工,现基础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基础的养护。 2017年,市北区政府继续投资181.78万元,8月1日开始建设520米隔音屏,8月底将全面完工。2017年12月底前再安装520米隔音屏。 诫勉谈话2人
51 46 济南市兴济河河水被污染,未治理,希望政府有计划、措施进行改善,并将治理信息进行公开。 济南市 经调查核实:兴济河市中区段无明显污水排入河道现象;槐荫区段在匡山办事处幸福街以北孟家桥以南,河道东西两岸有两处溢流口,在降雨期间容易发生污水雨水混流进河现象。天桥区在兴济河东北侧发现一处废弃配电室影响河道截污管线铺设。济南市政府已经启动了兴济河综合治理工程。 1.济南市政府积极推进兴济河综合治理工程,预计2017年底前完工。2.加快光大水质净化二厂扩建工程建设,扩建规模10万吨,总投资约4亿元,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彻底消除污水溢流问题,预计2018年6月底前完工。3.天桥区政府于8月12日晚对兴济河东北侧一处约300平米的废弃变电站进行了拆除。4.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工程进展情况。 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
52 47 济南市天桥区小清河北路裕兴化工厂老厂拆迁后,仍保留了一个车间,每天槽罐车拉运硫酸进厂区偷偷生产,制造污染。 济南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济南市环保局关于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硫酸回老厂区综合利用实行转移联单的请示的批复》(济环字[2014]93号)),老厂区保留了铬渣湿法还原装置板框压滤工序的厂房,用新厂区(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办事处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金红石钛白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硫酸对铬渣进行湿法还原,并非制造污染。裕兴公司用槽车将废硫酸运往老厂区,已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但自2017年4月13日至今,裕兴公司已停止向老厂区运送废硫酸。 鉴于裕兴公司老厂区原铬渣湿法还原装置现已不具备继续生产条件,天桥区环保局要求裕兴公司不得再向老厂区运送废硫酸,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53 47 小清河两岸多个排污口将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小清河河道,检查人员检查时就停止排放,其余时间继续排污。要求封堵排污口并修复受污染土壤。举报人反映多次投诉未解决,当地环保局不作为。 济南市 在小清河河道两岸排查工业企业中水排放口3个,其中历城区2个,高新区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中水排放口3个,其中天桥区2个,高新区1个;生活污水排污口、雨水口和污水管网溢流口34个,其中发现生活污水排放的4个。一是经沿小清河干流排查,3个工业企业处理后的中水排放口涉及的4个企业均达标排放,3家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2015年以来共对4家工业企业现场检查121次,监督性监测105次,处罚1件。二是4个生活污水排放口水量最大的为小清河生产路桥生活污水管网溢流口,目前已启动光大水务一厂10万吨/日扩建工程。其他3个中2个正在整治,1个正在制定整治方案。三是经各有关区政府组织连夜排查,小清河干支流也未发现偷排行为。四是裕兴化工有限公司老厂区土壤修复工程已列入《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济政发〔2017〕15号),规划2020年完成。五是2015年以来环保部门共接收涉及直排小清河干流河道排污投诉206件,环保部门自行办结51件,根据职责分工移交其它职能部门155件,其中涉及工业企业偷排小清河干流投诉1件,经核查未发现偷排情况。六是我市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水质超标主要原因仍为生活污水直排和城区雨污混流问题未彻底解决、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河道底泥淤积。 印发了《济南市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济政办字【2017】25号),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已初见成效,国控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水质明显改善,今年上半年,地表水V类标准21项指标中19项达标,超标项目氨氮、总磷较去年同期分别改善47.1%和33.8%。 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1人。
54 48 济南市槐荫区西客站片区腊山河河水水质变黑变臭,垃圾漂浮。 济南市 水、垃圾 经调查核实,槐荫区西客站片区腊山河河水水质变差,是由于前期济南城市建设集团实施腊山河清淤工程,影响了河水水质,河道个别区域有少量漂浮物,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1.济南市城市建设集团于8月12日连夜组织保洁队伍,对腊山河全线进行清理。2.因清淤工程封堵的玉清湖水厂放水口连夜进行疏通,保证清水入河,8月13日整改完毕。3.市区两级河道管理部门下一步将增加检查督导频次,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5 50 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政府强拆不在禁养区的养殖场,要求赔偿。 临沂市 其他 沂堂镇共拆除33家养殖场,其中20家养殖场自行拆除,13家由镇政府集中进行拆除,反映的养殖场均在禁养区内,应该拆除。由于13家养殖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罗庄区组织环保、畜牧和沂堂镇有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强拆问题属实。

沂堂镇共排查出61家养殖场,其中44家在禁养区内,对禁养区内被强制拆除的13家养殖场,不存在赔偿问题; 对剩余的禁养区内的11家养殖场,实行停养,依据市区《关于畜禽禁养区关闭及畜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先行下发自行拆除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拆除。 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1人
56 51 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735号春和景明小区,小区东侧青银高速未设隔音措施,全天噪音大,要求加装隔音设施。曾投诉到市长热线、交通运输委,均未予处理。 青岛市 噪声 2017年8月12日,市交通运输委、李沧区政府组织专案组到现场调查,经现场核查,公路建在先、住房建在后。青银高速(青岛段)建成于2000年,小区建成于2012年。经监测,噪声超标,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8月14日,青岛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确定设置隔音屏障,责成市交通运输委会同李沧区政府立即组织实施。 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市交通运输委会同李沧区政府立即依法组织实施,于9月底前完成该声屏障的安装。 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1人
57 52 青岛市黄岛区海港路与滨海大道十字路口,有未处理的污水通过明沟(污水有臭味、黑色)排到月亮湾的海滩(白天不排晚上排),严重污染海滩,气味影响东方华庭小区的居民生活。投诉到市长热线,区政府回复为管道堵塞,难以解决。 青岛市 水、大气 2017年8月12日,黄岛区政府组成专案组赴现场调查,经现场核实,滨海大道南侧月亮湾入海口处底泥发黑,海水落潮时,北侧暗渠内有少量生活污水流出。
经溯源排查,一是海港路周边大约200米污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溢流;二是海港路与东岳东路路口南侧有一处管线存在雨污混流;三是上游未拆迁四个村(西街村、西门外村、西南村、西南园村)的村民日常洗菜、洗衣服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线。针对上述问题,6月份以来,灵山卫街道先后投资63.9万元,会同区城管局、公用事业集团等部门联合对海港路暗渠及周边污水管线进行了清淤、疏通。8月1日,街道牵头对雨污混流管线进行详细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海港路与东岳东路路口南侧一处雨污混流管线进行了当场封堵。8月9日开始,在海港路暗渠上游海港路与东岳东路路口北侧实施截污治理。

1.加快实施暗渠上游海港路与东岳东路路口北侧截污,已于8月12日17时完工。2.由灵山卫街道会同区城管部门加强该区域周边排水管线的巡查管护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3.加强区域内城管执法检查,对东方华庭?商郡工地非法排污行为立案调查,于8月12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项目方拆除非法排污工具,对生活污水排放问题立即整改,8月16日前完成化粪池建设。4.由灵山卫街道负责,完善该区域四个村庄污水管网,于8月18日前,在灵海路北铺设污水管线,在海港路交灵海路处实施截污,接入市政管网。 通报批评1人,行政警告2人
58 53 济南天桥区大桥镇308国道227号大吴村,美洁幼儿园斜对面,有一存放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的仓库,环保部门未出具书面意见即要求仓库关停搬走,要求环保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 济南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已被天桥区政府列入“散乱污”取缔企业名单。2017年7月6日,天桥区政府大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向该企业负责人当面送达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告知书》。 8月12日,天桥区政府责成大桥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于当晚对该企业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整治进行了取缔。
59 55 济南市南山管委会西营镇阁老村,2012年村委会毁坏口粮地上千平方米,用于本村堆放垃圾。 济南市 垃圾 经调查核实,投诉举报的阁老村口粮地实为阁老村二期土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第12地块,该项目于2017年5月启动实施,计划年底完工。现场确实存在少量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和附近村民丢弃的生活垃圾。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已于8月12日下午4点前将该地块生活垃圾全部清理。为防止村民向该处再次倾倒垃圾,要求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单位率先实施该地段的土地复垦工作。截至8月14日下午5点,所反映地块的土地复垦工作已基本完成。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交第一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62件,截至2017年8月21日已办结59件,正在办理3件,其中济南、青岛、烟台各1件,案件办结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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